top of page
法律新知/部落格
付費諮詢|全台地區服務|民事|刑事|企業顧問|契約審閱|法律文件翻譯
學經歷
我們能為您做什麼?
專業項目
服務範圍
聯繫律師
More
Use tab to navigate through the menu items.
All Posts
[勞動法系列] 離開慣老闆的注意事項(上)
農曆新年假期剛剛結束,正是許多人離職尋找事業第二春的高峰期間。 然而,分手應該體面,如何離職離的漂亮、離的合法更是一門大學問。 1. 遵守預告期間的規定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1、13及16條規定,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,於十日前預告之;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...
Tai Jack
2022年2月17日
讀畢需時 2 分鐘
bottom of page